如果你在办事中发现我处工作人员服务不周或办事不力,请您在意见反馈平台中对我们进行批评指正;为帮助我们具体改进工作,还请您简述所办事项、工作人员的窗口或姓名,我们会查明原因,尽快回复并解决您的问题。
1、意见反馈电话:0991-8585359 2、意见反馈邮箱:xjujcc@xju.edu.cn 3、意见反馈网址:新疆大学校园网-mobile48-365365留言专栏
欢迎您来到新疆大学mobile48-365365!本站程序升级已基本完成,欢迎您的访问!
一、 严格遵守《会计法》及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政策和学校的财务规章制度。
二、 加强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定期进行财务总结,按照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要求,抓好会计基础工作,认真进行会计核算,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晰。
三、 负责南校区各院系、行政部门日常开支的会计核算、控制并监督其使用情况,及时向第一会计核算科交接相关会计凭证。
四、 负责后勤服务中心南校区各部门学校拨款的日常开支和经营性收支的会计核算,监督其相关收费票据使用;协助第二会计核算科完成后勤承包经费的预算及年终决算工作。
五、 负责南校区各院系部门科研项目经费日常开支的会计核算、控制并监督其使用情况。
六、 负责南校区各院系部门非税收入的汇缴,及时与综合科交换相关数据。
七、 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条例》和《银行结算制度》,严格执行收付款制度;妥善保管现金、支票、印章和网银设备,保证南校区银行专户资金的安全;负责业务对口银行的业务联系与对账。
八、 负责相关会计凭证及各类账表的整理、打印、装订、归档。
九、 完成处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