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本网站

 通知公告更多>>

      如果你在办事中发现我处工作人员服务不周或办事不力,请您在意见反馈平台中对我们进行批评指正;为帮助我们具体改进工作,还请您简述所办事项、工作人员的窗口或姓名,我们会查明原因,尽快回复并解决您的问题。

     

    1、意见反馈电话:0991-8585359
    2、意见反馈邮箱:xjujcc@xju.edu.cn
    3、意见反馈网址:新疆大学校园网-mobile48-365365留言专栏 

     

      欢迎您来到新疆大学mobile48-365365!本站程序升级已基本完成,欢迎您的访问!

    当前位置: 首页>>岗位职责>>正文
    出纳科岗位职责
    2018年04月20日 16:22   审核人:   (点击: )

    出纳科岗位职责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积极配合会计做好财务工作。

    第二条  根据《国家银行法》、《现金管理条列》《高校会计制度》,《信贷管理制度》对学校开户单位的资金进行管理和收付核算。

    第三条   严格审查记账凭证,各项开支必须经会计、主管财务审核同意签字盖章后可支付,做到收付有据,手续齐全。

    第四条  认真准确的完成各项业务工作、及时向领导反馈我校各类资金的结存情况。

    第五条  按照货币资金交易,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账目清楚、月末及时与各开户银行的业务联系和对账工作。

    第六条  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条例》和《银行结算制度》、严格执行收付制度。妥善保管现金、空白支票、空白电汇单和银行预留印鉴,专设登记簿登记,确保各种票据的安全和完整无缺,保证我校和各开户银行单位资金的安全。

    第七条  及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严格遵守支票领用程序,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签发支票时必须字迹清楚、印鉴齐全。

    第八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上一条:第二核算中心岗位职责
    下一条:国有资产管理科岗位职责
    关闭窗口